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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最低缴费工资标准调高

来源于:横栏镇宣传文化中心
    从本月起,我市社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工资最低额度有690元提高至770元。随同调整的,还有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工伤保险计发基数。
    日前,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调整我市2008——2009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基数的通知》。《通知》将社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工资范围由690元至6546元调整为770元至7362元;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182元调整为2454元;工伤保险由原来按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发的待遇项目计发基数,调整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工伤保险计发基数按2323元执行,其他企业工伤保险计发基数按1111元执行。
    横栏镇劳动保障分局社会保险股股长林立鹏告诉记者,调整方案是根据《关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出的。同时,他提醒各参保企业在地税申报时注意基数的调整。


发布日期:2008年7月7日  作者:黄淑英 潘 瑾  网站编辑: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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